3月25日讯: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景区交通秩序,优化旅游环境,保障旅游安全,系统推进中心景区交通管理改革,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中心景区开展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中心景区公务用车通行管理。取消中心景区所有公务用车(含区内外)长期备案放行。
2.严格临时车辆通行证办理程序。区内因工作需要进入中心景区开展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区旅游服务中心申请临时车辆通行证;区外单位因工作需要进入中心景区的,由接待单位持公函报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再到区旅游服务中心申请临时车辆通行证,经相关管理人员核验后放行。
3.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人员若有通行证申请弄虚作假、通行证审核发放不严、放行执行不严、公务用车违规搭载非公务人员以及冲撞卡口等违反中心景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相关工作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一审:彭俊 ;二审:曾科;三审:杨栋梁)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彭柯夫
本文链接:https://wap.nanyuenews.com/content/646947/60/14816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