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南岳的吸引力,提升游客的体验感,提升南岳的美誉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区旅游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坚持依法经营,严禁欺客宰客。依法合理定价,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超标准收费,不得欺客宰客,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坚持诚信经营,严禁诱骗消费。强化诚实守信意识,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虚假“传统习俗”诱导、恐吓、欺骗消费者;不得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得违反规定以回扣、分成等无序竞争手段招揽游客消费。
三、坚持文明经营,严禁扰乱秩序。各经营者不得店外喊客、挥手揽客,不得跟客缠客、追车缠客,不得强占公共停车位、乱收停车费,不得代客烧香,不得店外经营,应当尊重游客、文明用语,自觉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自觉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维护南岳旅游形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各经营者要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乡镇、街道和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实施限制进入景区等相关管控措施;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经营户和从业人员严格实行行业退出机制,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旅游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45。
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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