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讯: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创新。自2015年正式建立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制度刚性和权威,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践表明,这项制度建得及时、执行有力,督察中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根本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仍然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总结运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实施以来的成果和经验,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和关键,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审:彭俊 ;二审:曾科;三审:杨栋梁)
来源:南岳融媒
编辑:陈涛
本文链接:https://wap.nanyuenews.com/content/2022/07/15/11525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