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大庙
据南岳区人民政府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好南岳衡山生态环境,自5月1日起,南岳区内新上市经营的燃香类产品,其包装标识标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经营价格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南岳辖区内严禁销售和使用任何非标准化的环保香;进入南岳景区的游客,需配合做好携带焚化品的检查,任何不符合标准、危害消防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物品均不能带入景区。对不按要求进行燃香活动,或者妨碍公务、扰乱公共秩序者,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区委宣传部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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