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为检验我区防空袭警报设备设施性能,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防空意识,我区定于2020年11月1日在城区范围内统一进行防空袭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0年11月1日上午9:30—9:49。其中9:30—9:33为预先警报;9:38—9:41为空袭警报;9:46—9:49为解除警报。
二、警报试鸣信号:试鸣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各一次。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全区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南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5日
来源:人防办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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