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讯:疫情防控基本法律知识
18.因疫情职工返工迟延如何处理?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返工迟延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按照该条规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大部分工作的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仍应按工资标准支付延迟期间的劳动者工资。
来源:南岳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谭姣贤
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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