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讯:3月25日早上,南岳镇新村村民谭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去往衡山县东湖镇,当途径S333南马线公路5公里处时,因车速过快,路面较为湿滑,导致摩托车失控侧翻而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交警在对谭某某进行救助过程中,意外发现其涉嫌酒驾。
事故发生时,南岳半山亭交警中队的几名民警正在不远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在见到谭某某驾驶摩托车发生侧翻后,交警连忙上前对其进行救助,并将他送到医院包扎伤口。
在救助过程中,交警意外发现其有酒驾涉嫌。经对谭某某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调查,交警还发现谭某某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年审、两轮摩托车未上牌办证、未交第三责任强制保险、未戴安全头盔。交警将依法对谭某某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来源:南岳区交警大队
作者:陈哲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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