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日讯(通讯员 王斌 邓俊)7月31日,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信息案件,在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托源村一村民家中现场查获并扣押赵某某、谢某某用于倒卖公民QQ、微信账号及信息的电脑四台、手机卡若干张、手机二十七台,ipad一台、银行卡若干张、作案车辆一台。
2019年03月11日下午,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接到群众刘某某报案,称其被冒充购物客服诈骗了40300元。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迅速立案侦查并将案情上报衡阳市公安局网技及刑侦支队请求支持研判。经过近4个月的联合经营,7月下旬市公安局向南岳分局发出侦查指令:该电信诈骗团伙近期在衡东县大浦镇境内密集活动。
南岳公安分局刑侦、网安和派出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经过三天两夜的连续落地侦查,于7月31日成功收网,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谢某某抓获。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非法获利一百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南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多发,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南岳警方将以“净网行动”开路,持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最大限度遏制侵犯公民信息犯罪活动,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警提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不得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就涉嫌违法犯罪。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来源:红网南岳分站
作者:王斌 邓俊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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