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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动态】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年检工作
2019-03-29 15:19:37 字号:

  红网南岳分站3月29日讯(通讯员 谭姣贤)记者昨日从区民政局召开的社会组织管理业务培训暨年检工作会议上获悉,凡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经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年检。

  会议要求,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在今年5月31日完成年检工作。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参加年检的,区民政局将视情节依法给予相关处罚。

  会议对年检工作如何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会议同时就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彻底铲除长期以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黑恶势力,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区领导徐红松参加会议并做讲话。

来源:红网南岳分站

作者:谭姣贤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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