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去库存计划》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清远市商品住房去库存任务为50万平方米,在省内并列第二。
近日,《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五个行动计划正式印发实施。其中,作为五个行动计划之一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去库存计划》)提出,根据各地商品房库存规模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将全省城市分为四种类型,实行“一类一策”去库存政策。清远与佛山、惠州、中山等4个城市,因为库存规模大、需求旺盛,被列为一类城市。
根据《去库存计划》,新政包括鼓励到广深周边购房、降低首付、降低建设成本、住房保障货币化、调整房屋套型结构、培育住房租赁等多方面着手。并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那么,该新政对清远楼市去库存究竟有哪些影响?
来源:
编辑:彭俊
本文链接:https://wap.nanyuenews.com/content/2016/12/30/7030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