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
你中心关于申请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你中心管理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所有车辆停放在15分钟之内免收停车费;
二、 大型客车(25座以上含25座)4小时之内收费20元,超过4小时收停车费40元;
三、 小车4小时之内收费10元;超过4小时收停车费20元。
本收费标准执行至2014年5月28日。
南岳区物价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日
来源: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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