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南岳站7月23日讯(记者 邓灵杰 通讯员 刘永久)为更好地化解矛盾、降低执行成本,将和解思想贯穿到执行程序的每一阶段,今年来,区法院积极探索和解方法,提高执行和解效率。上半年,南岳区法院执行和解案件18件,和解率达45%,和解案件履行率达100%。
为冲破过去单一的“面对面”执行和解方式,区法院采取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的和解方式来协调案件,让当事人的亲友、同事、单位领导,基层调解组织,执行联动单位等都参加到法院的执行和解工作中来,提高执行和解效率。如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住在同一小区,天天为赔偿一事吵嘴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南岳法院在多次主持双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最后通过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小区开现场协调会的方式,顺利地将该案执行和解并当场兑现。
执行是当事人权利兑现的最后保障,一些和而不履的现象,使权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造成社会对执行和解的不认可。为规范执行和解程序,区法院要求,案件执行和解后,承办人必须跟踪负责到底,通过回访当事人,杜绝“假和解”、“空和解”现象,并将执行和解案件履行率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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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法院
作者:刘永久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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