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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礼仪常识之八
2013-02-27 09:49:33 字号:

  握手顺序应按照“尊者为先”的原则。在正式场合,以上级先伸手为礼;在日常生活中,以长辈、女士、已婚者先伸手为礼;在社交场合,以先到者先伸手为礼;在师生之间,以老师先伸手为礼;在接待来宾时,以主人先伸手为礼;客人告辞时,以客人先伸手为礼。

来源:区文明办

编辑: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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